近期,在法治和信用建设领域有一个重要的动态,就是牵头部委在用力推进中国特色的信用立法。2022年底已就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征求意见稿)”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目前大约是有关部委正在研究社会所提意见的阶段,前景不得而知。
根据有关信用或信用建设的独立研究,坦率地说,我是明确反对在现阶段在全国层面为信用或信用建设作专门立法的;或者至少可以说,目前在中国搞全国性的信用立法是存在重大争议的。
先说三条理由,供读者思考批判。
一是该立法的核心实质是要在全国层面把“泛化信用”合法化。
二是该立法并不能有助于促进解决中国社会目前存在的任何重大的信用问题。
三是该法如强行出台,必将在实践中会是一部方向错误的恶法。
如果有关推进该立法部门能从善如流,能听懂、听得进以上我自以为有益于中国社会法治和信用文明进步的话,让以上立法动态中止;或者能与我当面沟通,说服我的意见是错误的,则最好:多余的话自不必赘言。但在现行体制下,我对官方是否能从善如流又不抱幻想。
北京康乐里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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