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路
一、 概念问题(语汇基础)
l 信用、诚信与征信
1、 征信的本质特征是什么?大量的、微观的信息中介服务
2、 征信服务适宜划归公共产品吗?不宜、不会走向这个方向
l (社会)征信体系、诚信体系与信用体系
3、 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认识:起源;成效有限,成了一个筐;广义理解的两个视角;狭义理解就是征信;发改委与人民银行的分工;下一步,如何调动其积极性,防止其偏差影响;也要反思人民银行行政推动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弱势群体的信贷政策;改进对小微企业和农户的征信服务;机构信用代码应及早废止。
4、 如何理解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信息主体是全社会社会成员的,包括有发债等信用活动的政府公共部门;各行业五类信息;服务全社会,但有主要服务对象;
5、 征信体系只是诚信体系的一部分:不是全部,不能替代;信用记录不是诚信记录,信用评估不是道德持续评价,只是信用风险管理的基础工具。
二、 如何看待已取得的成绩
6、肯定成绩:央行行政推进,初期进展较快,满足了商业银行的基本需求,成绩公认……特许经营的半步或第一步
7、看待不足:但本应发展的更快,征信需求、潜力仍巨大: 信息采集、产品服务和信用市场视角……需要迈出完整的一步
三、 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困境
8、主要问题:一家垄断地位及体制制约发展问题越来越突出:一家垄断;央行双重身份;征信中心及分中心的体制;上海搬迁及人才流失。同时,多散弱、过度竞争乱象问题也已经显现。
9、问题之二:如何发放个人征信牌照的纠结?利益冲突;“三性(独立、安全、公平公正)”保障
集中到一点,是我们未能很好认识和尊重征信的客观规律,缺乏清晰的顶层设计。
四、 关于征信业的顶层设计
10、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的原则和方向:核心是“特许经营”
11、总行办公会纪要及204号文
12、如何理解和实施征信业行政许可? 立法本意---特许资格;适合带有网络、基础设施性质;特许经营加备案。
13、进一步明确特许经营,完善顶层设计
五、 其他问题
14、征信服务的主要和直接服务对象是谁?全社会,主要是信用关系人、普惠金融。
15、征信业监管的重点是什么?
l 对消费者个人信息权益的保护;目前,急需组织讨论,新型大数据,那些可以进入征信?特别是负面清单。
l 事中事后监管为主,其中对个人基础征信业务,还需要特许经营门槛和更严格监管。其他征信:备案监管,加市场、司法约束。
16、企业征信业务中,采集企业信息(包括信贷信息)及查询企业信用报告是否应需要获得企业的授权?
实践中放松对授权要求的监管;
冻结《征信业管理条例》有关要求要求。
17、征信系统(实际是征信机构)的信息采集机制
依法合规、市场化,而不应是行政化。
18、舆情与征信:理论上肯定对信用有影响,可能还影响很大甚至致命危机;客观、准确、及时分析事件舆情对主体(主要是企业)的影响;身份识别;进入基础征信的信用报告,一定要信息客观可靠、自动化、低成本。
2017-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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